同一輛五軸大貨車,出山東境內高速時稱重43.6噸,可接著駛上河北境內的衡德高速,在衡水東收費站卻稱重49.14噸,5噸多的重量誤差令司機非常懷疑衡水東收費站計重收費器的準確性。
當事司機告訴記者,8月23日,他駕駛一輛5軸大貨車從山東往衡水拉貨,從山東境內的高速公路德州北口下路時,當時的計重收費器顯示他的貨車超限率為1.4%,按照山東計重收費的有關規(guī)定,5軸貨車的道路承載標準為43噸,照此推斷,他的貨車總重量應為43.6噸。
隨即司機駕駛該貨車進入衡德高速公路,當他在衡水東收費站下路時,計重收費器卻顯示他的貨車總重量為49.14噸,河北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時5軸貨車的道路承載標準也為43噸,該貨車的超限率已經(jīng)達到了19.9%。面對和山東不同的稱重結果,司機當即提出質疑。
9月6日上午,記者拿著當事貨車司機提供的山東、河北兩種不同稱重的收費票據(jù)來到衡水東收費站,其工作人員解釋說,高速公路所用的計重收費器名叫動態(tài)電子汽車衡,貨車在稱重時行走的路線、油門控制的大小可能都會影響到稱重結果,出現(xiàn)和別處不一樣的誤差。
這位工作人員又指著貼在收費口處的《河北省計量監(jiān)督檢測院檢定證書》告訴記者,收費站的計重收費器是經(jīng)過有關部門檢定了的,一般不會出現(xiàn)嚴重的誤差,有些司機拿著周邊省市的稱重結果質疑準確性,他們也沒有別的辦法,只能對分歧嚴重的汽車重量再重新測量。
當日下午,記者就司機質疑稱重結果的問題電話咨詢省計量監(jiān)督檢測院,但奇怪的是其在各收費站口公布的投訴電話一直無人接聽,記者又輾轉聯(lián)系到該檢測院辦公室,但最終沒有得到關于該問題的任何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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