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深圳市消委會公布了對沃爾瑪、家樂福、吉之島3家跨國零售企業(yè)5家分店經銷的冷凍水產品的計量監(jiān)督調查情況。結果顯示,被調查檢測的產品平均含冰量占總重量的28.99%。
去年以來,深圳發(fā)生多宗消費者關于冷凍水產品標示凈含量與實際偏差糾紛。針對這一現(xiàn)象,該市消委會聯(lián)合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,對部分大中型商場、超市進行了冷凍水產品計量監(jiān)督調查。調查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深圳的沃爾瑪香蜜湖店、家樂福中心城店、家樂福保利店、吉之島海岸城店、沃爾瑪山姆會員店5家零售超市隨機購買了48批次冷凍水產品,現(xiàn)場封存,按樣品保存要求保管,并對樣品凈含量進行測試。
檢測結果顯示,冷凍水產品標注的凈含量未扣除冰衣重量的現(xiàn)象在各大商場普遍存在。48批次樣品中,47批次為負偏差,偏差最大為-61.9%,最小為-1.42%,平均偏差為-28.99%。僅有標稱廣州市豪興實業(yè)有限公司生產、沃爾瑪山姆會員店經銷的竹筒馬鮫經檢測為合格。
本次監(jiān)督調查中,有80%的樣品經檢驗,含冰量占總重量30%以上。包括沃爾瑪香蜜湖分店銷售的凍墨魚仔,標注凈含量378克,實測144克;家樂福中心城店銷售、標稱廣州市洋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凍帶子肉,標注凈含量288克,實測124克;家樂福保利店銷售、標稱廣州市洋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阿拉斯加狹雪魚柳,標注凈含量604克,實測304克;吉之島海岸城店銷售、標稱廣州市海鯨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盆翅,標注凈含量538克,實測275克。這意味著,消費者購買的這些海鮮凈含量與含冰量比接近甚至超過1∶1,一多半的錢花在了冰衣上,消費者權益受到嚴重損害。
按照相關計量法規(guī),凈含量是指除去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后內裝商品的量,不論商品的包裝材料,還是任何與該商品包裝在一起的其他材料,均不得記為凈含量。根據(jù)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5.1強制標示內容第5.1.4條:凈含量和瀝干物(固形物)含量要求,必須標示凈含量。將凈含量表述為“重量”、“凈重”,均不符合標簽標注要求。
深圳消委會有關負責人建議,政府監(jiān)管部門應加強對冷凍水產品的計量監(jiān)督檢查,盡快制定針對冷凍水產品銷售的指導意見,規(guī)范其計量標注行為;生產企業(yè)應在冷凍水產品鍍冰衣前確定凈含量,并加強對產品速凍流程的控制,嚴格防止將缺秤不足量的商品銷售給消費者;超市等商家要自覺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,在銷售現(xiàn)場應準確、客觀告知消費者產品的含冰量,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,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、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不受損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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