廈門魚販林某通過遙控電子秤短斤缺兩,導致46家養(yǎng)殖戶被騙。日前,福建省質監(jiān)局通報了我省首例因使用作弊秤而被判刑的事例。
據介紹,近日廈門海滄法院判決林某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,處罰金2000元,并退還贓款1.6萬余元。
去年3月12日,賣魚一村民事先稱好魚的重量后再給林某稱重,發(fā)現140斤的魚足足少了7斤。細心的村民發(fā)現林某的一只手一直插在口袋內,后來才知道口袋里是一個遙控器。村民舉報,執(zhí)法人員檢查發(fā)現,當按下遙控器的A鍵時,電子秤顯示的數字會立即下降,而按B鍵時,電子秤顯示數字立即回升。后經質監(jiān)部門鑒定,該秤內部電路結構經過改動,可以通過無線遙控裝置人為控制稱量顯示值,其計量準確度已被破壞,稱量準確度差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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