沂水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對電子眼進行強制檢定 (2005-11-01)
發(fā)布時間:2007-12-04
作者:
來源:張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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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”俗稱”電子眼”在各大城市都有使用,為了保證雷達測速儀測量結果的準確和公正,根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(guī)定,以及山東省質監(jiān)局的部署,山東省計量科學院于近日與沂水縣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聯合對沂水的車載雷達測速儀和固定式雷達測速電子眼以及”紅燈”電子眼”進行了強制檢定,在檢定過程中對使用的雷達測速系統包括雷達測速部分、攝像機抓拍部分、數據傳輸存儲部分主要存在測速部分的示值進行了檢定,其中主要是示值正超差10km/h、系統抓拍不了、系統不能正常傳輸數據等問題,經過檢定人員的努力工作和交警部門的積極配合,以上問題已基本解決。
山東省計量測試院開展此項工作,為交警的執(zhí)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術保障,同時,使交警部門對該項工作有了進一步的了解,充分認識到對雷達測速儀,雷達測速系統以及”電子眼”的強制檢定的必要性,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應。